2019华文教育示范学校校长研习班、海外华校校董研习班、海外华校校长研习班培训通知

     接中国驻泰大使馆转发关于中国国务院侨办将于今年举办三个研习班,委托泰国华文民校协会传达通知,具体事宜如下:
     一、华文教育示范学校校长研习班:1.主办单位:国务院侨办;2.承办单位:江苏省侨办、南京师范大学;3.研习班规模:200人,报满即止;4.时间及地点:9月16日至28日,共计13天12晚,江苏省南京市;5.内容:听取中国国情、海外华文教育情况及政策、领导能力的培养、中国传统文化等内容的讲座;安排与教育部门及有关学校交流并座谈;适当进行文化考察;6.报名条件:国务院侨办和中国海外交流协会评选的“华文教育示范学校”校长、副校长,参加者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严重高血压、心脑血管、精神类疾病,非肢体残疾、非孕期。年龄不超过75岁,首次参加者优先;7.费用:学院抵离旅费、在华期间的医药费、电话费、洗衣费以及因提前报到或延后离开发生的费用自理。活动期间的食宿、学习以及交通费用等由国务院侨办负担;8.有关要求:活动期间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开;为保证接待工作顺利进行,请勿带家属随行。
     二、海外华校校董研习班:1.主办单位:国务院侨办;2.承办单位:广西区侨办、广西师范大学;3.研习班规模:200人,报满即止;4.时间及地点:10月9日至20日,共计12天11晚,广西桂林市;5.内容:听取教育管理、国学、华文教育新理念等内容的讲座;参观有关中小学并交流;适当进行文化考察;6.报名条件:海外华文学校校董。参加者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严重高血压、心脑血管、精神类疾病,非肢体残疾、非孕期。年龄不超过75岁,首次参加者优先;7.费用:学院抵离旅费、在华期间的医药费、电话费、洗衣费以及因提前报到或延后离开发生的费用自理。活动期间的食宿、学习以及交通费用等由国务院侨办负担;8.有关要求:活动期间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开;为保证接待工作顺利进行,请勿带家属随行。
     三、海外华校校长研习班:1.主办单位:国务院侨办;2.承办单位:中华文化学院;3. 研习班规模:200人,报满即止;4.时间及地点:10月15日至29日,共计15天14晚,北京市;5.内容:听取中国国情、海外华文教育情况及政策、领导能力的培养、中国传统文化等内容、教育管理的讲座;安排听取“一带一路”专题讲座;安排与教育部门及有关学校交流并座谈;适当进行文化考察;6.报名条件:海外华文学校校长或负责人等。参加者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严重高血压、心脑血管、精神类疾病,非肢体残疾、非孕期。年龄不超过75岁,首次参加者优先;7.费用:学院抵离旅费、在华期间的医药费、电话费、洗衣费以及因提前报到或延后离开发生的费用自理。活动期间的食宿、学习以及交通费用等由国务院侨办负担;8.有关要求:活动期间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开;为保证接待工作顺利进行,请勿带家属随行。
     敬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各华校校董、校长及负责人们向本会索要报名表踊跃报名参训。
     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28日。本会电话:02-7534199,传真:02-7534200,电邮:chineseschool2010@hotmail.com

协会最新动态
协会公告

尊敬的诸位副主席、秘书、财政、常务理事台鉴:

敬启者: 兹定于11月16日(星期六)下午1时半在协会会议厅召开第十一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议,敬希
台端准时出席,共商会务,促进会务发展为盼!

会议议程:
一.主席致开会词;
二.追认上次会议记录;
三.财务报告;
四.会务报告;
五.讨论举办第二届全国华文学术大赛事宜;
六.报告10月14日至23日赴北京参加外派教师聘方学校校长研习班情况;
七.报告本月23日至25日在清迈举办的【第十三届东南亚华文教学研讨会】具体筹办情况;
八.讨论明年年初举办的常年会员大会暨换届选举下届主席事宜;
九.临时动议。

能否出席会议,请于11月13日(星期三)之前通知协会办公室。谢谢合作!

协会电话:02-7534199;
传真:02-7534200;
电邮:chineseschool2010@hotmail.com

泰国华文民校协会
主席:梁冰  谨启
公元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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